与一般海外离岸公司的分别
时间:2010-01-11 15:12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次
澳门离岸公司与一般海外离岸公司的比较 澳门离岸公司 一般海外离岸公司 利润免税,达到省税的目的。 受营业地区税务管制,无税务优待。 股东要在澳门亲身签署成立离岸公司的文
|
澳门离岸公司与一般海外离岸公司的比较
|
|
澳门离岸公司
|
一般海外离岸公司
|
|
利润免税,达到省税的目的。
|
受营业地区税务管制,无税务优待。
|
|
股东要在澳门亲身签署成立离岸公司的文件。
|
股东无须亲身到离岸中心签署成立文件。
|
|
经营成本较重,既要雇用员工,又要租用或购置办公地点。
|
经营成本轻,无须雇用在离岸中心工作的员工及设置办公地点。
|
|
公司注册登记时,须递交组织章程及规条。
|
公司注册登记时,无须递交组织章程及规条。
|
|
公司的股东名单、股权分配资料可被公众查阅。
|
股东、股权等依法保密。公司资料不公开。
|
|
公司名称必须包含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或澳门离岸辅助服务的称谓。
|
不需提及离岸服务,只需以公司/有限公司结尾即可。
|
|
在澳门经营离岸服务业,必须遵守以下条件:
1. 只采用非澳门币为交易及结算之货币;
2. 只针对非澳门特区居民为销售对象;
3. 只针对非澳门特区巿场
|
除注册地区外,可在世界任何国家地区开展业务及经营。
|
|
依时递交由澳门注册核数师或核数公司提供的财务审核报告。
|
无须递交财务审核报告。
|
|
|
澳门的离岸法例自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于2001年度更成为澳门特区政府施政方针里的一个重点,计划推动澳门成为离岸区域服务中心。
在澳门邻近地区设厂的公司,产品多数销往外国,适合在澳门成立离岸机构,可以在澳门接单,交邻近地区生产,进行税务计划安排。
离岸服务业由“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”所审批及监管。
|
(责任编辑:admin) |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