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轻经营负担
时间:2010-01-11 15:54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点击:次
减轻经营负担 法令第 23/98/M 制定,政府以补贴贷款利息方式去资助有需要的工商业投资(包括渔业、加工业、批发及代理、货物搬运业、货仓、资讯业务及服务业等。)只要该等企业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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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轻经营负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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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令第23/98/M制定,政府以补贴贷款利息方式去资助有需要的工商业投资(包括渔业、加工业、批发及代理、货物搬运业、货仓、资讯业务及服务业等。)只要该等企业投资系多元化,现代化和技术革新,能提高生产力、改善产品质量、加强竞争力以及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。
a. 补贴的等级:
i. 第一等级:补给4厘利息:一般性。
ii. 第二等级:补给5厘利息:鼓励集中工业设施,或将工业设施转移到市区以外,以及设备的革新。
iii. 第三等级:补给6厘利息:设立电子数据交换系统,改善工作环境及工作安全条件,引入透过电脑去辅助设计及生产程序等。
b. 补贴的贷款金额:可以达到澳门币五十万元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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