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“营业税章程”的规定,任何自然人(个人)欲从事任何工商业活动者,应于开业前30天内自行或透过其代理人向财政局递交申请书,凭财政局发出已缴纳营业税的证明,开始营业。 a) 填妥商业登记局的表格;
b) 递交由财政局发出的营业税M1申报书及/或M8征税凭单(副本)
c) 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并递交其影印本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
根据“营业税章程”的规定,任何自然人(个人)欲从事任何工商业活动者,应于开业前30天内自行或透过其代理人向财政局递交申请书,凭财政局发出已缴纳营业税的证明,开始营业。 a) 填妥商业登记局的表格;
b) 递交由财政局发出的营业税M1申报书及/或M8征税凭单(副本)
c) 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并递交其影印本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
法人企业主的设立登记 l 具备申请书; l 设立文件内容包括:...